閩科政函〔2020〕164號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開展
第六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科技支撐,服務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措施》,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運行,現決定啟動第六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具體有關申報事項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一)申報對象
福建省新型研發機構是指在福建注冊設立的,主要從事研發及其相關活動,投資主體多元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管理制度現代化,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相結合,產學研緊密協作的具有法人實體資格的科研組織。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企業類。主要從事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技術服務、
科技企業孵化等活動并在工商注冊的新型研發機構。
2.民辦非企業類。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新型研發機構。
3.事業類。機構編制部門審批設立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
(二)申報條件
1.在福建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實體,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具有自主創新知識產權,注重以技術研發為主,具備承擔國家、省、市技術攻關項目能力,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較穩定的資金來源,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福建,機構名稱或者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含有“研發”、“研究”、“軟件開發”、“技術開發”字樣。
2.具備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要的儀器、裝備和固定場地等基礎設施,辦公和科研場所不少于150平方米;擁有必要的測試、分析手段和工藝設備,且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50萬元。
3.具有穩定的研發經費來源,近三年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總額不低于近三年收入總額的10%,其中企業類的不低于6%(農業類企業不低于5%),或者近三年年均研究開發經費支出不少于1000萬元。
4.具有穩定的研發隊伍,研發人員不少于15人(農業類企業不少于12人)且常駐研發人員占職工總人數比例達到20%以上,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以上人員占常駐研發人員總數的5%以上。
5.具有面向企業服務、圍繞市場配置資源的新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現代科研機構管理制度、科研項目管理制度、科研經費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6.未達到本申報條件第1、3點要求的單位,近三年應牽頭承擔過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
二、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科技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負責通知符合條件的、有意愿的申報單位登錄福建省科技創新平臺及機構管理系統(從http://xmgl.kjt.fujian.gov.cn切換),網上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網上申報流程為:申報單位注冊并登錄福建省科技創新平臺及機構管理系統-申報受理-選擇“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平臺機構類型-起草申請書-添加-選擇對應申報指南代碼,填報《福建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上傳加蓋單位公章后的相關佐證材料,不需要報送紙質材料。請務必將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后的企業承諾書掃描上傳至附件。
(二)審核推薦。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科技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登錄系統,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與規范性進行在線審核并填寫推薦意見。
(三)形式初審正式受理。省科技廳規劃與政策處在線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初審,初審通過的給予受理號。初審不通過需退回進一步補充材料的,申報單位3個工作日內進一步補充完善并再次提交。
(四)材料報送。推薦截止時間內,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科技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向省科技廳規劃與政策處報送加蓋公章后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推薦函、申報匯總清單(見附件),并注明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五)專家評估。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擬定第六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名單,并在省科技廳網站上公示。
(六)公示及發布。公示有異議的申報機構,由省科技廳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公示和核實完畢后,由省科技廳統一發文公布第六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名單。
三、申報、推薦時間與申報代碼
平臺 名稱 |
申報代碼 |
申報截止時間 |
推薦截止時間 |
受理 處室 |
省級新型研發機構 |
2020XXYF0102 |
2020年10月 20日 |
2020年11月 5日 |
規劃與 政策處 |
報單位未按期提交申報表的視為放棄申請,申報截止時間后將不能提交(申報單位主動撤回不算已提交;主管單位初審退回修改的申報表可視為平臺機構申報已提交,申報截止時間后申報表可繼續提交);在推薦起止時間內,主管單位可以推薦平臺,推薦截止時間后將不能提交(主管單位提交的申報表被省科技廳規劃與政策處初審退回修改的,可視為平臺機構已推薦,推薦截止時間后申報表可繼續提交省科技廳規劃與政策處);省科技廳規劃與政策處形式審查初審通過的給予申報表受理號,正式受理。
四、資格適用
經評估命名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和發展新型研發機構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規定的相關政策支持。
為了推動一次性獎補政策落實到位,對廈門市轄區經評估命名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一次性獎勵補助,由廈門市比照省里做法研究決定。
五、其他事項
(一)各設區市科技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應指定一名工作聯系人,具體負責與申報單位溝通協調工作,督促指導本地區申報機構及時完成相關申報工作。
(二)為方便業務溝通和申報咨詢,建立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QQ群(號碼:414699963)。各申報機構可指定一位聯系人加入QQ群,線上交流申報工作情況和相關政策咨詢。根據工作需要,將適時在QQ群發布申報通知及政策解讀等有關事項。
(三)申報機構應指定專人負責申報和聯系,如實填報申請材料,按要求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及蓋章后的企業承諾書電子版。申報機構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三年內不再受理該機構的申報申請。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省科技廳規劃與政策處 彭林芳
聯系電話:0591-87305039
傳 真:0591-87882060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北環西路122號科技大廈1005室
郵 編:350003
附件:第六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匯總表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9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第六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序 號 |
申請單位名稱 |
所屬市縣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QQ號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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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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